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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聊聊「异地投保」这件事

发布时间:2020-01-19 01:43



最近新出的一些产品,有些销售区域比较狭窄,比如三峡人寿的达尔文2号的销售区域只有重庆。

许多人看上了这款产品,但又不在重庆,于是经常问到:异地投保到底行不行?

去年学姐也写过异地投保的问题,当时引用了保监会的官方答疑公众号的文章截图:



请注意文中提到的这一段:

投保地区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经营业务地区的限制并非对消费者的限制。如消费者认为某产品适合自己,且保险公司可提供完善的线上理赔服务,满足自己的要求,愿意异地购买,也可到保险销售地购买。


学姐这次想聊得细致一点,看看「异地投保」这块石头是怎么横亘在投保人路上的。

一、异地投保的执行对象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

保监会出台此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

因为在曾经网络和快递都不那么发达的时代,销售和理赔的跨区域执行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

再加上不同的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运营能力、市场规模都不一样。

监管不敢盲目开放销售区域,让许多大小不一的保险公司进入无序竞争,出现抢盘子造成的挤兑效应。



所以我们看到西南地区的华贵人寿、三峡人寿,都是为数不多总部驻地于内陆的保险公司。

监管当然更乐于看到每一个区域都有熟悉本地情况的「土老大」。

但实际上,保险资源是严重分布不均衡。

有超过60%的保险公司总部在北上广深,大多数省份只有一家保险总公司,内蒙古和青海则一家都没有。

保险公司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扎堆」,这样就导致一些比较偏远的地区选无可选,只有几家遍布全国的大机构能覆盖。

那是不是他们就不该享有「优质的保险资源」?



这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行业发展存在的矛盾。

好在网络销售的出现解决了一部分问题,2015年监管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督暂行办法》,里面有一段规定:

第七条 保险公司在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下列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

(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三)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险种。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公布上述可在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险种范围。

从这里可以看到,意外险、定寿和终身寿险可以通过互联网面向全国销售。

这也是为什么同样是三峡人寿的产品,爱相随(定寿)可以全国销售,达尔文2号(重疾)却只能面向重庆。

2019年12月,银保监会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重新修改了上面这份规定,增加了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规定如下:

第三十条《跨区域销售险种范围》


根据互联网渠道特点和不同保险产品的服务保障需要,保险公司在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下列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1)意外险、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普通寿险;

(2)普通型、万能型和投资连结型养老年金保险;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4)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

(5)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险种。

这里明确增加了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等于说我们现在最常买的百万医疗险重疾险都列入其中了。

这样异地投保还会是问题吗?

其实换个角度来想,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成熟,区域之间的界限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模糊。

我们一份保险保障几十年,何必为了一个异地投保的销售限制而放弃更好的产品呢?

监管只是为了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并不是限制我们去挑选产品。


二、异地投保影响理赔吗?

异地投保是对销售区域有限制,但会不会影响理赔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每一份保险产品,是否能理赔的关键是:

  • 符合条款内容

  • 健康告知无异常

从没有出现任何一例因为不符合投保区域而拒赔的事件。

原因是异地投保压根不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

比如重疾险,只要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确诊,就可以全国通赔。

不会因为出险地和投保地不一致,就导致拒赔。

我们都不会一辈子只呆在一个地方,可能出差,可能旅游,可能换个城市生活。

一份几十年的保险,难道傻傻地要求投保人必须要到固定销售区域内出险吗?



合同还是那个合同,不会因为不同的销售区域而改变性质。

但如果因为不符合理赔条件,与保险公司发生理赔纠纷了,异地投保会是一个影响诉讼的因素吗?

比如学姐就看过有些自媒体睁眼说瞎话,说什么「异地投保诉讼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徒增麻烦」之类的。

我们看看《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条写明,投保人在户籍所在地或保单签发地发起诉讼都可以,更不用担心自己是普通消费者对抗强大的保险公司处在劣势。

保险诉讼通常是消费者胜诉。

异地投保不会影响理赔纠纷引起的诉讼问题,所以不用担心。

三、异地投保的选择

分析到这里,异地投保的问题应该讲清楚了。

其实学姐不是鼓励大家非要去挑销售区域比较狭窄的保险产品。

而是建议大家,不要把销售区域当成购买产品的门槛,把更多好的产品放一起对比,挑选最适合自己的那一款。

线上买与线下买保险的理赔时效不会有什么差异。

现在保险公司考虑到理赔的便利性,基本都走线上申请理赔或邮递理赔材料。

我们之前也写过几个典型的理赔案例,均在线上完成了理赔:

【理赔案例】自费1万,理赔50万,癌症能致富?

【理赔案例 】 「花了140,赔了13322元,一周结案」

甚至一些小额的保单,只需要在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申请,速度快的,隔天就能收到理赔款。

线上处理各种流程已经成为大趋势。

无论是政府办事机构,还是银行网点,越来越多操作都在网上完成。

既提高了效率,又避免了许多无效沟通。

我们又何必担心保险业落于人后呢?

总结来说:

异地投保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后期理赔,无论是线下保单还是线上投保,保险公司都支持线上申请或者邮寄材料进行理赔。

学姐有话说

还有另外一种比较讨巧的解决办法:

通过变更地址的方式进行保单保全。

投保时按保险公司的销售所在地填写,正常出保单,然后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客服修改为目前的居住地址。

放心,这是合理合法的。

保险条款里也会明确提到“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像暂缓缴费、犹豫期退保一样,都是保单保全。核实地址、变更地址也是被允许的。

这样就更是放一百个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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